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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药品,将被纳入重点监控

作者:赛柏蓝     来源:赛柏蓝    2020-7-17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1.重点监控药品备受关注

2020年06月30日,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目录同2019年7月1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的《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

该通知目录中共有神经节苷脂、脑苷肌肽、奥拉西坦、磷酸肌酸钠、小牛血清去蛋白等20个品种,按照目录规定这些品种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应“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根据通知要求针对部分药品医院应“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按照去年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通知要求,除了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之外,还有省级和医院级二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按照要求这二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需要在国家级目录基础上,制定省级和医院级目录,制定之后应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备案,且必须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省级和医院级二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底板应是国家级目录,在国家级目录基础上根据实际经营品种数增减,原则上只增加不减少。

目前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各地已经陆续执行,明确表示优先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如湖北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上海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重庆市、贵州、山东省、内蒙古、广东省、江西等都有文件发布。

2.哪些药品,会被纳入重点监控

如通知所言,除了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各省及医疗机构也都可以出台省级和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那么在这药品三级监控目录中省级和医院级都出台了哪些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呢?

第一: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2019年10月9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发布《浙江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省级目录共32个品种,包括20个国家级监控药品,以及注射用胸腺法新、康艾注射液、消癌平注射液(静脉注射)、参芪扶正注射液、胞磷胆碱钠胶囊、艾迪注射液等12个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除了浙江省之外,海南省、江西省、湖北省、广西、山西省、安徽省、宁夏等都公布了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附表)。

(注:笔者根据各地卫健委文件统计)

通过上述八个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对比可以看出,总共涉及到58个品种的省级重点监控品种,重叠监控的品种兰索拉唑、泮托拉唑、丹红注射液、胎盘多肽注射液、疏血通注射液五个品种,最多只有三个省份重叠,由于甘肃省、黑龙江、吉林省、西藏自治区、江苏省、福建省、上海市、四川省、陕西省、云南省、重庆市、贵州、山东省、内蒙古、广东省都是执行的国家目录,并未新增省级目录。单从8个省数据而言,省级增补品种由于地方用药差异的习惯,在第一批重点监控品种里面,省级并没有统一的规律性而言。但是有一个规律可以看出,注射剂占大部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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