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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改革红利源于对300万医药代表的“围剿”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19-4-19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自3月18日厦门开出国家“4+7” 城市集采中选药品的第一张处方开始,带量采购试点驶入快车道。

4月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称,截至4月1日,全国11个城市已全部正式启动实施试点工作,试点城市患者和医保基金药费负担显著降低。

记者获悉,在药企所关心的“用量保证”方面,试点城市的中选药品采购量超过预期,有个别药品的采购量在一些试点城市中甚至已经达到了合同量的数倍。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完善集中采购制度,加强中标药品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实现降价惠民。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亲手打造了医改“三明模式”的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表示,下一步对于治疗所必需的药品都应该尽快推行带量采购,挤压药品价格虚高空间,以减轻群众负担。

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江滨认为,带量采购扩大试点或全面推开,所面临的难点是对药品质量全品种全过程、台账式的高压监管,随着带量采购品种数量的增加,如何建立高效长效的监管机制是关键。

试点城市保障采购量

在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要采取更加合理的方式,注重精算,把账算细。这样既有利于医保可持续,又有利于减轻患者负担。

詹积富三个月前刚刚从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局长之位卸任。本月9日,在武汉健博会“医改新政下的机遇与挑战”高峰论坛上,这位医改旗手表示,回扣是医疗、医药、医保领域的“癌症”,是引发医生不正确医疗行为的主要原因。

在詹积富看来,医改本质上就是一场反腐败斗争,长期的药品耗材腐败链条绑架了医疗。 “三明模式”便是从打破药品利益链来作为医改突破口,大幅度压低药品及耗材价格,找到了改革红利的来源。

詹积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国家医保局推行的带量采购试点与三明市2012年的药品采购制度改革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以量来换价,“带量采购的量是指具体的数量,三明的量是指全市总体的用药量”。

江滨认为,始于2012年的医改三明模式是国家带量采购试点的1.0版,在带量采购、预付货款、最低价独家中标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但带量采购试点与当年三明模式的最大不同在于现在以一致性评价为前提,“这样就不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在确保中选药品质量、供应和使用方面,也都有配套措施。一致性评价能简化药品采购、医保支付和合理用药决策。

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明确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招采合一,保证使用,有效压缩企业销售费用;同时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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