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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开启“落地”之旅 行业“焦虑”日渐远逝

作者:医药网     来源:医药网    2019-2-15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表示,国务院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非常关键的是要各个部门通力配合,形成政策合力。也就是说既要降低药品价格,也要让患者用得上,让人民群众真真正正感受到“4+7”带来的安全用药和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变化;让医务人员因为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变化受到鼓舞。在做这项工作之前,医疗机构进行了大量的测算,也就是4+7城市群做了基本用量的测算,把基本情况掌握在手里,然后有的放矢地开展采购工作。同时,采购工作是以药品质量保证为前提的,医疗机构可以放心使用。

如何让中选的药品进入医疗机构,张宗久说:“我们有几项对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要求。第一就是不能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品规数量等要求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保障供应。第二,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结构,将中选药品纳入医疗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严格落实按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用中选药品。第三,因为公立医疗机构主导性比较强,我们要求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指导和监督,督促公立医疗机构按约定的采购量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

事实上,《方案》对此也作了明确的要求:压实医疗机构责任,确保用量。鼓励使用集中采购中选的药品,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对不按规定采购、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在医保总额指标、对公立医院改革的奖补资金、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保定点资格、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惩戒。对不按规定使用药品的医务人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相应条款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完善药品临床应用指南,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严格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医师和药师宣传培训,组织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促进科学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药企应避免反应过度

众所周知,2018年9月“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初露真容时,曾引发药企过度反应,资本市场医药板块出现大跌,这一度让业内外人士产生担忧。但此次《方案》公布后,业界反而平静了许多,资本市场也不再恐慌,但药企的焦虑是否彻底消除了呢?《方案》出台之后还会有怎样的影响?

对此,陈金甫直言不讳地表示,前期,股市以及一些仿制药企业确实有些反应。但这次改革,实际上是一个多项价值的平衡融合问题,既要解决老百姓药品费用负担问题,还要保障老百姓用上有效的、有质量保证的药品,所以需要在推进改革中能够真正地促进制药行业的发展,而且按照十九大提出来的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中国医药行业的价值创新,这也是中国新时代发展的一个核心要求,就是创新驱动的要求。所以在“4+7”招采中,最初的反应对价格的影响、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关注比较多,比如担心价格降幅过大会不会影响质量问题,仿制药替代会不会影响临床用药质量,“4+7”招采的单一供应货源会不会引起市场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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